第(2/3)页 窗外天刚亮,检察院里只有保洁阿姨在打扫卫生,冷风吹过办公室,带着菊花茶的清香。我这才惊觉,自己变成了陈明宇。 摸向腰部,昨天整理案卷的疼痛还在,一按就像针扎;左手的玻璃杯倒在工位上,菊花茶洒了点在案件清单上;制服内袋里,女儿的疫苗接种时间表硌着胸口,纸页边缘磨得发亮。办公桌抽屉里,压着三份 “职业难题”:工作的 “案件要求”,红色标注 “9 点提讯证人:核实李某某案的作案时间细节;12 点前整理完证人证言补充进案卷;14 点开庭:重点驳斥辩护方‘证据不足’观点,引用《刑法》第 232 条;庭审后整理案卷,明天送法院”;家庭的 “牵挂线索”,“女儿住院:中午尽量回家看一眼,带退烧药;给妻子买护手霜(楼下便利店);周六陪女儿放风筝(若女儿出院,一定兑现)”;身体的 “警报信号”,“视力下降:每小时滴一次眼药水;腰椎间盘突出:久坐后站起来活动 5 分钟;睡眠不足:庭审前喝杯咖啡提神”。 我摸向制服口袋里的零钱,昨天剩的 100 元,给女儿买退烧药花了 35 元,还剩 65 元 —— 给妻子买护手霜要 25 元,剩下的 40 元留着中午买盒饭,心里像压着块石头,既担心女儿的病情,又怕耽误庭审,辜负被害人亲属的期待。 早上 8 点,我准时到办公室。刚打开李某某案的案卷,被害人母亲就打来电话,声音带着哭腔:“陈检察官,我儿子不能白死,你一定要帮我们讨回公道啊”,我赶紧说 “阿姨您放心,我会认真核对每一份证据,庭审一定会还您儿子公道”,挂了电话,我深吸一口气,开始整理提讯提纲,眼睛越来越疼,只能滴了滴眼药水,继续工作。 早上 9 点,提讯开始。证人是李某某案的目击证人,刚开始有些紧张,说话吞吞吐吐,我耐心引导:“您别慌,慢慢说,当时您看到的具体情况是怎样的?” 经过半小时沟通,证人终于完整陈述了作案细节,我赶紧记录下来,补充进案卷,心里松了口气 —— 证据又完善了一步。 中午 12 点,我抽空回家看女儿。医院病房里,女儿躺在床上,脸色苍白,看见我进来,虚弱地喊 “爸爸”,我蹲下来,摸了摸她的额头,还是很烫,心里满是愧疚:“宝贝,爸爸下午要开庭,开完庭就来陪你,这是退烧药,听妈妈的话按时吃”,妻子递过来一杯水:“你别太担心,我会照顾好女儿,庭审别紧张,注意身体”,我接过水,喝了一口,又赶紧返回检察院,怕耽误下午的庭审。 下午 1 点 30 分,我到楼下咖啡店买了杯美式咖啡,没加糖也没加奶,靠在店外的柱子上快速喝完,又对着玻璃整理了一下制服,确保庭审时的形象庄重。下午 2 点,庭审准时开始。我穿着深灰色检察制服,拿着起诉书,走上公诉席,条理清晰地陈述案情:“被告人李某某因琐事与被害人发生争执,持刀故意杀害被害人,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,事实清楚,证据确实、充分,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”。 庭审中,辩护方提出 “证据不足,证人证言不可信”,我冷静应对,逐一出示物证、证人证言与鉴定意见,引用《刑法》第 232 条进行驳斥:“本案的目击证人证言与现场物证相互印证,被告人的供述也与其他证据吻合,证据链完整,足以认定被告人的犯罪事实”。被害人母亲坐在旁听席上,眼神里满是期待,我不敢有丝毫懈怠,每一句话都经过严谨思考,确保符合法律规定。 下午 5 点,庭审结束,法院当庭宣判被告人李某某犯故意杀人罪,判处死刑,缓期二年执行。被害人母亲激动地冲过来,拉着我的手哭:“谢谢你,陈检察官,谢谢你还我儿子公道”,我扶着她坐下:“阿姨,这是我应该做的,是法律还了您儿子公道”。 晚上 6 点,我回到办公室整理案卷,胃饿得咕咕叫,只能从抽屉里拿出早上买的盒饭,快速吃完,又继续工作。晚上 10 点,案卷终于整理完毕,我给妻子发消息:“案卷整理完了,我现在去医院陪女儿,护手霜买好了,在公文包里”,妻子回复 “女儿已经睡了,你别太累,路上注意安全”。 第(2/3)页